【連網】(首席記者 梁洪勝)4月10日下午,海州區博威江南明珠苑43號樓的4位業主向本報熱線反映,2015年他們買了房,當年交房后按照合同規定,開發商應在兩個月內辦理產權證,但如今卻成為一紙空文。“沒有產權證,落戶難、入學難,連賣房都成了問題!”于是,部分業主一紙訴狀將開發商告上法院,但至今違約金和產權證仍杳無音信,而且他們懷疑開發商要撤了。
哪國道理!買房卻拿不到產權證
2015年,王先生看好了人民路邊的博威江南明珠苑小區,當年10月,他與開發商簽訂了購房合同,購買了43號樓的一套住房。購房合同中約定,開發商應該在2015年10月交房后60天內辦理好產權證。但誰也沒想到,入住后,落戶卻成了問題。“產權證遲遲辦不下來,我們每次催,開發商總說還在辦理中,從2015年一直拖到現在!”
在43號樓買房的楊女士也遭遇了同樣的問題:“開發商當初答應給我們辦產權證,到現在也沒辦下來,沒有產權證,沒法落戶,孩子也沒法入學,能不急嗎?”而另一位業主介紹,陷入同樣困局的除了43號樓的數十位業主外,45號樓還至少有幾十戶人家。
焦急維權!業主懷疑開發商要撤
4月10日下午,記者來到博威江南明珠苑43號樓采訪,不少業主聞訊趕來,一位女業主說,由于產權證遲遲辦不下來,43號樓的業主和45號樓的部分業主都在起訴開發商,要求其立即按照《購房合同》支付違約金,并辦好產權證,如今不少業主陸續拿到了法院的判決書。
楊女士現場向記者出示了一份《海州區人民法院民事判決書》,判決書明確寫明,楊女士支付了約92萬元總購房款,開發商應按已付房價款的1%支付違約金。“法院判決開發商支付我約9200元違約金,但開發商到現在也沒掏,至于產權證,我更不敢想!”楊女士說,不少業主的遭遇和她如出一轍。
幾位情緒激動的業主告訴記者,目前開發商正在出售售樓處,他們懷疑開發商要撤了,這讓他們更加不安。
開發商預計3個月內辦完兩樓產權證
在業主的指引下,記者當天下午來到了博威江南明珠苑售樓處,大門上有一張出售廣告。記者說明來意后,一位工作人員表示,負責43號樓和45號樓產權證辦理業務的人不在,記者遂電話聯系到了開發商一名負責人王經理。
據其介紹,43號樓和45號樓的業主未能及時辦理產權證,主要是受開發樓盤時圍墻外的征地拆遷影響,王經理表示,這個問題現已處理完,開發商正在陸續為業主辦理產權證。
王經理表示,目前,他們已經安排專門人員加快辦證進度:“一旦材料齊備合規,3個月內可辦理完2棟樓所有業主的產權證。”他同時表示,開發商會按照合同支付違約金,并稱不會撤離,至于未拿到產權證的業主的落戶和孩子入學問題,開發商將幫助妥善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