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網】(李菲 武娜)今年3月1日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施行一周年。根據全國婦聯的調查,我國2.7億個家庭中,有30%的家庭存在不同程度的暴力侵害。但家暴受害者的沉默和家暴舉證難的問題,仍然困擾社會各界。
贛榆區“咱們回家吧”志愿者在對欲離婚夫妻進行調解。
女方多為肢體暴力受害者
據市婦聯的統計,婦聯系統去年共接待處理婚姻家庭權益類糾紛309件,其中家庭暴力咨詢107件,占婚姻家庭權益類的35.8%。從接訪家暴案例的數量上來看,2016年較往年有所上升,但受暴方傷情程度大大減輕。
“以前有的受害婦女身上大片瘀青,耳膜穿孔的、鼻梁骨折的都有,今年來投訴的婦女身上只會出現零星的小面積受傷點,屬于輕微傷。”據市婦聯權益部負責人表示,這反映出廣大婦女法律知識的提升和維權意識的增強,從側面上也反映出今年出臺的《反家暴法》在一定程度上震懾到施暴方。
造成家庭暴力的主要原因是什么呢?婦聯權益部負責接待來訪的工作人員介紹,施暴方脾氣暴躁、酒后施暴、家庭糾紛、女方言語犀利等,是造成家庭暴力的重要因素。
從遭受家庭暴力的婦女群體來看,大多數都是沒有工作和固定收入,文化水平低,經濟條件差,在經濟上依賴男性。從家暴案件的處理效果來看,因傷情較輕,達不到依法懲治的程度,相關部門也就是口頭教育或警告,對施暴方不構成實質性的恐嚇,這也是家暴行為重復發生的主要原因。所以,預防和制止家庭暴力行為是一個社會的大課題,需要男女方各方面素養的提高,更需要一個良好的社會大環境。
灌云法院家事調解室在工作中。
女方性格強勢引發家暴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家庭成員之間以毆打、捆綁、殘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經常性謾罵、恐嚇等方式實施的身體、精神等侵害行為均屬家庭暴力。可以明顯地看出,“經常性謾罵”“恐嚇”等精神侵害行為,都被列入了家暴的行列。目前,我市的家暴案例除了備受關注的肢體上的家暴,還有不少由女性施加的精神暴力、冷暴力等。
今年2月,已經50多歲的市民陳先生來到贛榆區民政局咨詢離婚,據他描述,雖與妻子結婚30多年,但因對方始終以自我為中心,生活中稍有不如意就大吵大鬧,甚至到自己工作單位鬧,這讓他忍無可忍,終于決定離婚。
翻看贛榆區民政局“咱們回家吧”婚姻調解室的來訪記錄,這種因為女方性格強勢導致的家庭矛盾比比皆是,這種情況下,性格溫和的男性往往避其鋒芒,不與之爭吵,但長此以往不免滋生離婚的想法,而性格暴躁的男性則很有可能用拳頭說話,產生肢體上的家暴行為。
“男性對女性的家庭暴力往往見諸肢體傷害,而女性給男性施加的往往是精神傷害。”贛榆區“咱們回家吧”特色公益行動的志愿者之一、婚姻勸解師姜在艷表示,近年來女性意識不斷覺醒,女性的權利也不斷受到保護,但部分女性的個性太過剛強,不懂得包容和理解,不斷造成家庭沖突,甚至以不過夫妻生活為制裁手段。
“社會往往關注女性受到家暴的情況,對男性遭遇變相家暴卻不太關注。”姜在艷感慨,夫妻收斂脾氣,互相磨合,懂得包容和退讓,才能讓婚姻關系和諧。
民政“娘家人”親情勸導室工作人員在接待來訪夫妻。
人身安全保護令筑起“防火墻”
2015年以來,海州區法院每年受理的離婚案件數逾千件,其中以婦女為原告起訴的案件占到了多數,更有約20%的婦女聲稱在婚姻生活中遭受了家庭暴力。《反家暴法》實施以來,海州區法院共發出人身保護令4份。
去年5月的一天,周某來到海州區法院,向該院申請簽發人身安全保護令。原來,周某已在3年前離婚,但前夫時常到她家大吵大鬧要求復合,搞得家里跟周圍鄰居都怨聲載道,根本無法正常生活。無奈之下,周某以其孩子名義向海州區法院申請簽發人身安全保護令。海州區法院在審核后,依法簽發了人身安全保護令:禁止其前夫對其小孩實施家庭暴力,禁止其前夫騷擾、跟蹤、接觸小孩及其相關近親屬。
“人身安全保護令相當于是在家暴施暴者與受害者之間構筑一道‘防火墻’。”海州區法院副院長卜玉霞介紹,人身安全保護令則包含了下列措施:禁止被申請人實施家庭暴力;禁止被申請人騷擾、跟蹤、接觸申請人及其相關近親屬;責令被申請人遷出申請人住所;保護申請人人身安全的其他措施。
海州區法院民五庭庭長李保群說,對于當事人因受到強制、威嚇等原因無法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的,其近親屬、公安機關、婦女聯合會、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救助管理機構可以代為申請。“不但是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可以由其他個人或單位代為申請,人民法院在作出人身安全保護令后,除送達給申請人、被申請人外,還應當送達給公安機關、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等有關組織,人身安全保護令由人民法院執行,公安機關以及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等應當協助執行。”他表示。
多方聯動遏制家暴
近年來,我市離婚率呈逐年上升且居高不下的趨勢。這背后,家庭暴力就是其中最受關注的一點。所以,遏制家暴問題,還需從婚姻問題著手,建立多部門聯動的機制,引導社會力量的參與,緩解婚姻家庭沖突,避免家暴的產生。
“今年,我們將聯合民政、法院、公安、司法、教育等部門,對婚姻家庭出現問題的服務對象進行干預,保證婚姻家庭的幸福美滿。”市婦聯相關負責人介紹。據介紹,各部門通過一年時間,使干預率達到50%以上,有效維護家庭和睦、社會和諧穩定。
此外,早在去年7月,贛榆區就圍繞“溝通從心開始,讓愛牽手回家”主題,針對瀕臨破碎和離異家庭,通過心理疏導、親情勸和等方式,已經促成133對夫妻牽手回家。
對于那些手法惡劣且隱蔽、當事人又出于某種原因不愿表達的家庭暴力,婦聯、司法等部門則希望,受害者們主動站出來尋求公安、婦聯等機關的幫助,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
“一般受害人遭受家庭暴力后可以通過打110報警,到婦聯投訴,尋求村委會、居委會等機關幫助等方式將受害情況及時加以固定,受傷治療時也應及時留存病歷等資料,以便在庭審時提交法院。”江蘇明亮律師事務所律師丁丁提醒,舉證難一直是認定家暴事實存在的難點,所以受害人一定要增強主動求助意識,在保護自己人身安全的情況下,收集家暴證據,讓施暴者及時受到懲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