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網】 (首席記者 梁洪勝)近期,家住海州區的宮先生在賣房時遭遇了煩心事,自家房產證與對門鄰居家的房產證用了同一個地址,這導致后續問題不斷,新房主陳先生難以辦理落戶和房貸。宮先生向相關部門反映后,問題一直未能得到解決。
賣房時發現房子已被賣
宮先生家住海州區康泰北路22號樓某單元602室,近些年,由于他重新購房,一家人從老房子搬出來。隨后將老房子交由中介公司出售。這套房子并不大,但位于市中心,很快就有不少購房者來看房。6月份,市民陳先生看中了這套住房。在中介的協調下,買方陳先生交付了購房款。隨后,雙方一同配合中介,準備辦理包括過戶在內的各種手續。
宮先生說,就在辦理手續時,意想不到的事情發生了,“在住房部門辦理過戶手續時,發現我家的房子已經被賣了!”宮先生說,自己家的房子從開發商處買來后就一直自住使用,并未向任何人出售過,“房產證是我自己的名字,而且一直在我身邊,怎么會已經出售?”宮先生很詫異。隨后,各項辦理手續受阻。
兩家房產證上的地址相同
宮先生說,隨后他和買方陳先生一起來到相關部門查詢,最終發現,原來是對門鄰居家房產證上登記的地址和自己家房產證上的地址一樣。“鄰居家房子最近已經出售,所以系統顯示,我家的房子已經出售。”
陳先生說,自己買宮先生家的房子也需要貸款,現在房子與對門601室共用一個地址,在銀行辦貸款時,也難以審核通過,貸款也難以辦理。“另外,我咨詢了轄區派出所,落戶也沒辦法辦理。”宮先生說,自己與陳先生為了完成此次房產交易,已經向中介、相關部門繳納契稅等費用約20000元,“現在終止交易,這個錢誰來承擔?”宮先生說,自己隨后向公安、住房部門反映問題,但遲遲未能解決。
7月22日上午,記者來到宮先生所說的房屋。他向記者出示了自己家房子的房產證復印件和戶口簿原件等,而對門601室的新房主也出示了相對應的復印件。相關資料印證了宮先生的說法。601新房主告訴記者,自己也是從前房主手里剛買下房子,“兩房用同一地址,可能是相關部門登記時出了差錯。”
住房局:會協調相關各方及時辦理變更手續
為何兩套住房會是同一地址?當天上午,記者來到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一名工作人員表示,住房部門已接到宮先生等人的反映,正在核實相關情況。該工作人員表示,目前解決問題的途徑為,602新房主陳先生與前房主宮先生,601新房主與前房主共四方攜帶戶口簿、房產證等相關材料一起到辦理產權登記的柜臺辦理變更手續。“工作人員在核實情況后,會依法變更相關信息,解決問題。”
當天下午,602新房主陳先生給記者打來電話,經過相關部門審核,601和602兩家的房屋地址變更手續預計在下周能完成。“變更手續辦完后,給家人落戶和辦理貸款等事項都能順利進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