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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風景”要發展好產業,“新磁場”要引來新經濟。長三角一體化示范區將用“一個標準”定準入,重點發展“五大經濟”。7月15日,長三角一體化示范區執委會聯合兩省一市經信(工信)部門,召開新聞通氣會。會上,《長三角生態綠色一體化發展示范區先行啟動區產業項目準入標準(試行)》和《長三角生態綠色一體化發展示范區產業發展指導目錄(2020年版)》發布。這意味著國內首次實現了跨省級行政區域執行統一的產業發展指導目錄和產業項目準入標準。兩省一市、兩區一縣探索從區域項目協同走向區域一體化制度創新。
指導目錄立足示范區現有產業基礎和稟賦特色,針對示范區約2413平方公里范圍,提出了以功能型總部經濟、特色型服務經濟、融合型數字經濟、前沿型創新經濟、生態型湖區經濟“五大經濟”為主導的產業發展方向,推動“三二一”產業融合創新發展。
其中,功能型總部經濟,重點放大虹橋國際開放樞紐溢出效應,聚焦知識創新、功能創新、模式創新型,引進和培育一批跨國企業、民營企業和央企國企總部;前沿型創新經濟,重點發展生命健康、綠色新能源、輕質智能裝備、服務型制造等新興產業,推動綠色科技示范應用,推動紡織服裝創意化、品牌化、高端化轉型提升,支持傳統產業煥發新生力。
準入標準適用于先行啟動區新引進及盤活存量用地引進的工業項目、研發總部項目,重點從產業契合度、環境友好度、創新濃度、經濟密度“四個維度”,推動提升新項目招引質量。
在產業契合度方面,新進產業項目應符合示范區功能定位與“五大經濟”為主的產業導向,對國家和滬蘇浙等各級政府產業結構調整目錄及相關政策明確的限制類、淘汰類工藝、裝備、產品和項目,一律嚴格準入,禁止新建擴建。
在經濟密度方面,在比較分析“兩區一縣”現有標準的基礎上,按照“正視差異、底部抬升、逐步對標、動態調整”的原則,對投資強度、產出強度、稅收強度、容積率等方面提出量化指標。如工業用地新增產業項目固定資產投資強度不低于500萬元/畝,達產產出強度不低于1000萬元/畝/年、稅收強度不低于100萬元/畝/年。
長三角示范區執委會副主任唐曉東表示,指導目錄、準入標準這兩個文件明確回答了“示范區應當發展什么產業”和“先行啟動區可以落地什么項目”這兩個重要問題,代表了示范區在探索項目管理、投資管理一體化制度創新的實踐成果,做到了“一個目錄明導向、一個標準定準入”,實現了產業發展導向、項目準入標準的跨省域統一。(駐吳江區首席記者 王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