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網】(記者 肖婷婷 通訊員 孫全 李忠)筆者昨日從連云港市人社部門了解到,今年一季度,連云港市35家市本級建筑施工企業已按規定參保工傷保險,其中在建項目18家、新開工項目17家,建設項目參保率達100%,2200余名建筑工人有了工傷保障。
“去年下半年,我們市人社部門會同市發改委等8個部門聯合發出通知,全面啟動‘同舟計劃’二期,即在繼續貫徹落實建筑行業建設項目參加工傷保險的基礎上,增加能源、機場等各類工程建設項目參加工傷保險工作。”連云港市人社局相關負責人介紹,凡工程建設項目,在招標文件中必須明確參加工傷保險的條款,在辦理施工許可證、安全生產許可證或安全監督申請、開工備案手續時,應向相關行業主管部門或監督部門提交施工項目參加工傷保險的證明,杜絕“未參保、先開工”甚至“只施工、不參保”的現象。“連云港市確定各類工程的工傷保險費按照工程項目施工承包合同總造價的1‰征繳,今年一季度共征繳建設工程項目施工企業工傷保險費194萬元。”
田灣核電站5、6號機組核島安裝工程是連云港市一季度新開工項目,根據計劃安排,該項目于2019年1月份開工,2020年5月份竣工。該項目承包單位負責人王雷按規定準備好相關資料后,便前往連云港市人社部門為工人繳納了工傷保險。在該項目施工現場,建筑工人黃小龍正在忙著管道安裝工作,汗水順著他的臉頰一滴滴地落。“工地上有了工傷保險這把保護傘,安全有了保障,干活也更起勁兒。”
“現在很多建設施工項目都是‘包上包’,很多工人出了工傷事故根本不知道找誰,覺得求助無門。現在這種按建設項目參加工傷保險的方式屬于整體打包,保護的是建設項目中的所有施工人員。只要在建設項目施工合同期限,建筑工人受傷被認定為工傷的,都可以按照相關規定進行賠付。”該負責人介紹,“此舉不僅為建設工程企業帶來重大利好,也較好地保證了廣大建筑工人的待遇落實到位。”
針對在建工程項目員工流動性較大的特點,連云港市人社局制定了靈活參保的辦法,實行動態實名制管理,即參保人員發生變化時,建設工程項目相關負責人應向連云港市人社局及時更新參保人員花名冊,以確保參保人群的全覆蓋。倘若建設工程項目參保時未及時辦理登記手續的建筑工人發生事故后,只要在規定時間內“補登”,同樣可視為已參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