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網】(記者 史衛平 通訊員 李根基) 1月24日,記者從連云港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獲悉,連云港市結合將于4月15日實施的國家新標準《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將采取嚴格電動自行車登記上牌,指導快遞、外賣企業實行“一人一車一證一碼”,探索建立電動車駕駛人文明交通信用管理制度等措施,加強電動車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新國標實施后,不符合標準電動自行車將禁止出售,并停止舊國標車輛登記上牌。對不符合舊國標、不在“省目錄”內的在用電動車,發放臨時信息牌,5年過渡期后禁止上路。
自4月15日起,連云港市范圍內凡未取得電動自行車生產企業及產品強制性認證(CCC)證書的電動自行車產品不得銷售,嚴查銷售不符合新國標電動自行車和非法改裝電動車等行為,依法責令生產、銷售企業停止生產、銷售,情節嚴重的吊銷營業執照,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公安交管部門將通過掃描電動自行車產品合格證二維碼等方式查詢CCC認證信息,對符合新國標且獲得CCC認證證書的電動自行車進行登記上牌,將車輛及所有人相關信息錄入全省電動自行車登記管理系統,規范登記、變更、轉移、注銷等業務流程。推行電動自行車帶牌銷售,方便群眾登記上牌。新國標實施后,停止舊國標電動自行車登記上牌。
公安交管部門將加大電動自行車整治力度,定期開展集中統一行動,嚴查電動自行車無牌、闖紅燈、占用機動車道行駛、超速行駛、逆向行駛等交通違法行為,積極探索應用電子監控、人臉識別等技術手段開展非現場執法曝光,鼓勵駕駛電動自行車時佩戴頭盔,不斷規范電動自行車通行秩序預防和減少交通事故發生。對非法生產、拼裝載重大、車速快的大功率電動自行車,依法從嚴查處。在城市主要街頭路口建設“交通安全教育站”,強化電動自行車交通違法現場教育。
連云港市將探索建立電動車駕駛人文明交通信用管理制度。公安機關通過定期記錄歸集電動自行車駕駛人交通違法失信信息,推送到省公共信用信息平臺。各級信用辦將聯合文明辦、公安、教育、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住房城鄉建設、交通運輸、人民銀行、銀保監等相關部門和單位,依照規定實行聯合懲戒。
對不符合舊國標、不在江蘇省電動自行車產品備案目錄內的車輛,記錄車輛及所有人相關信息后,發放臨時信息牌。各地將組織街道、社區、村委會、派出所等多方力量,排查登記在用的低速電動三、四輪車情況,清理長期停放、無人認領的“僵尸電動車”。對領取臨時信息牌的電動自行車和低速電動三、四輪車實行過渡期管理,設置不超過5年的過渡期限,過渡期屆滿后不得再上道路行駛。各地公安交管部門將按照過渡期管理政策,嚴格電動自行車通行管理,逐步擴大低速電動三、四輪車限行區域,從城區逐步向農村延伸。
連云港市將通過警企合作,指導快遞、外賣企業實行“一人一車一證一碼”,統一車輛型號、統一車輛編號管理、統一工作人員服裝樣式、統一工作人員持證管理、統一佩戴騎行安全頭盔、統一購置人員和車輛保險“六統一”制度,按照內部管理制度處理交通違法員工,加快推進不符合標準快遞、外賣電動自行車淘汰工作。引導郵政企業、快遞企業將電動三輪車置換成符合國家標準的電動自行車、新能源微面貨車等車輛,加強從業人員交通安全教育。加強對共享電動自行車的嚴管嚴控,嚴格按照國家有關政策要求清理共享電動自行車。積極探索實施電動自行車第三者責任險等風險管理措施,保障交通事故當事人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