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網】(記者 史衛平 通訊員 張繼龍) 日前,連云港市中級法院出臺20條工作意見,通過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作用,嚴格區分經濟糾紛與刑事犯罪,依法保護企業家合法財產、創新權益、經營自主權,加強“三新一高”等產業知識產權司法保護,對“僵尸企業”分類處置等措施,為企業家創新創業營造良好法治環境。
嚴防利用刑事手段干預經濟糾紛
依法懲治侵犯企業家合法權益的各類刑事犯罪,嚴格區分經濟糾紛與刑事犯罪,堅決防止利用刑事手段干預經濟糾紛。對企業家的創新創業行為,只要不違反刑事法律的規定,不得以犯罪論處。嚴格非法經營罪、合同詐騙罪的構成要件,防止隨意擴大適用。對于在合同簽訂、履行過程中產生的民事爭議,如無確實充分的證據證明構成犯罪的,不得作為刑事案件處理。
對雖屬違法違規、但不構成犯罪,或者罪與非罪不清的企業不規范經營,應當宣告無罪。對于涉企業家產權錯案冤案,及時啟動復查再審程序,依法糾正。 審理涉企刑事案件時,嚴格區分企業家違法所得和合法財產,沒有充分證據證明為違法所得的,不得判決追繳或者責令退賠。嚴格區分企業家個人財產和企業法人財產,在處理企業犯罪時不得牽連企業家個人合法財產和家庭成員財產。對于確因政府規劃調整、政策變化導致企業建設工程項目等不能正常開發的,依法支持當事人解除合同的請求。
依法保護企業家創新權益
推進民事、刑事、行政案件審判“三合一”,依法從嚴懲處各類知識產權侵權違法犯罪行為。出臺我市公檢法辦理侵犯商標權刑事案件證據規則,統一證據標準。建立健全以補償為主、懲罰為輔的侵權損害司法認定機制。強化新醫藥、新能源、新材料、裝備制造等“三新一高”為主體的高新技術產業、重大農業科技成果,以及東海水晶市場發展過程中的知識產權司法保護力度。妥善審理綜合性跨境電子商務公共服務平臺、出口加工區跨境電子產業園以及高新區省級軟件產業園、杰瑞省級互聯網產業園等建設所涉糾紛案件。支持企業家打造“百年老店”,為我市爭創全國知名品牌示范區提供有力支持。
正確審理涉及稅收、工商管理、質量監督、物價、海關監管等的行政案件,依法糾正違法干預企業自主經營的行為,依法保護企業家經營自主權。通過司法審查進一步規范行政機關的行政許可和審批行為,支持不見面審批(服務)改革,促進“放管服”改革升級。進一步完善與行政區劃適當分離的司法管轄制度等方式,打破部門壟斷和地方保護。
建立落實“僵尸企業”分類處置工作機制
慎重審查各類金融創新的交易模式、合同效力,對于能夠實際降低交易成本,實現普惠金融。正確認定新型擔保合同的法律效力,助力提升企業融資擔保能力。依法妥善審理股東權益糾紛案件和涉及創業投資、風險投資糾紛案件,保護合法投資利益。依法嚴厲打擊以金融創新為名實施的集資詐騙等犯罪行為。
貫徹“多兼并重組、少破產清算”政策要求,建立落實“僵尸企業”分類處置系列工作機制,對產品有市場,但經營不善的企業,積極引導上市公司、行業龍頭企業或擔保企業,實施企業兼并重組;對生產經營良好但受擔保牽累的企業,引導其主動向法院申請破產重整或和解,提高債務清償率,切斷擔保鏈風險;對無法重新恢復生產的“僵尸企業”,依法破產清算,推進資源要素重新流動、煥發生機。
全面推進保全保險擔保,降低企業保全成本。依法審慎對涉企財產采取查封、扣押、凍結等保全措施,嚴禁超標的、超范圍保全,防止當事人惡意利用保全手段,侵害企業正常生產經營。對有多種財產并存的,盡量優先采取方便執行且對當事人生產經營影響較小的保全措施。在不損害債權人利益前提下,允許被保全企業在法院監督下處置財產,盡可能保全財產市場價值。對符合解除、變更保全措施情形的,應當及時處理,避免給被保全企業造成財產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