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者昨日從市政務辦獲悉,為進一步規范公共資源交易市場秩序,維護市場主體合法權益,營造公開公平公正的交易環境,改進我市目前投標保證金管理松散、流程不一、收退不及時等老大難問題,我市擬推行市本級投標保證金線上統一收退管理,于日前出臺了《關于推行市本級投標保證金線上統一收退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加強投標保證金管理。
據了解,目前保證金線上統一收退工作正在統籌推進中,力爭10月底前,全面實現我市工程建設投標保證金線上統一收退管理。根據《意見》,凡進入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以下簡稱交易中心)交易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交通工程、水利工程等項目,以現金、轉賬、電匯、網銀形式提交的投標保證金適用本意見。交易中心負責投標保證金管理系統建設與維護,實行投標保證金線上收退。交易中心按有關規定申請設立投標保證金專用賬戶,通過招標方式確定服務銀行,委托銀行進行賬務管理。受招標人委托,交易中心負責投標保證金代收代退與統一管理。各相關行業監管部門負責對投標保證金管理實施監督,市政務服務管理辦公室負責監督指導。《意見》指出,投標人必須按照招標文件的要求方式提交投標保證金。招標人應在招標文件中明確委托交易中心代收、代管和代退投標保證金,并提供收款人、開戶行、賬號等信息。投標人應當按照招標文件要求,在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前,將投標保證金統一繳入投標保證金專用賬戶。開標時,招標人(代理機構)通過公共資源電子交易平臺從銀行保證金專用賬戶系統獲取項目投標保證金繳納情況,并在開標現場公布。
根據《意見》,項目交易結束(如已出具成交確認書、發出中標通知書、簽訂書面合同等)或流標后,招標人在法定時間內發起投標保證金退還指令,投標保證金管理系統自動向中標人和未中標的投標人退還投標保證金及銀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至原繳入的基本賬戶。遇有法定暫不退還投標保證金情形的,根據行業監管部門、招標人(招標代理機構)處理結果,確定投標保證金退還去向(招標人或投標人)及金額。投標人在投標截止時間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標文件、招標人終止招標或其他依法可以退還投標保證金的,依據招標人指令,投標保證金管理系統自動退還。市政務辦公管處工作人員表示,投標保證金集中統一收退是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動便民利企的一項重要舉措。實行線上收退,既順應了全流程電子化的要求,也能最大限度地做到交易信息的保密、收退數目的精準、收退行為的規范高效和收退信息的留痕。能有效解決投標保證金不及時退還、違規占用挪用、利益尋租、圍標串標等一系列問題,確保投標保證金資金安全,維護市場主體的合法權益,營造公開公平公正市場環境,有力推進全流程電子化交易,進一步提高政務服務便利化水平,優化招投標市場環境,提升市場主體的獲得感和滿意度。(記者 李慧 通訊員 唐衛民)
?
總值班: 吳弋 劉昆 編輯: 宋添翼
來源: 連云港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