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網】(記者 陳兵 通訊員 于和義) 近日,市安監局制定《連云港市化工企業提升安全生產能力的實施標準》(以下簡稱《實施標準》),到2020年,全市化工企業都要全面達到《實施標準》要求。其中,企業安全風險從高到低依次劃分為紅、橙、黃、藍4個等級,并根據企業安全風險等級,制定分級管控的監督管理辦法,分類實施管理。
《實施標準》在嚴格化工項目安全準入條件方面,嚴格執行“三個一律不批”的規定,即一律不批新的化工園區、一律不批化工園區外化工企業、一律不批化工園區內環境基礎設施不完善或長期不能穩定運行企業的新改建化工項目。同時,嚴格把控建設項目工藝技術安全關口,嚴格建設項目技術裝備配置控制要求,嚴格建設項目風險辨識分析,嚴格計算建設項目外部安全防護距離,嚴格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許可證現場核查。復核結論為不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的企業,安監部門不受理其安全生產許可證申報。
我市將全面開展風險辨識與管控工作,根據所有化工企業自身固有風險大小、本質安全水平、安全生產管理現狀,經過綜合評定,將企業安全風險從高到低依次劃分為紅、橙、黃、藍4個等級,并填報省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信息系統。各縣區根據企業安全風險等級,制定分級管控的監督管理辦法,分類實施管理。化工企業以車間、生產裝置(儲存設施)為單元,開展安全風險評估,確定各生產區域的安全風險等級,并繪制企業、車間風險四色分布圖,落實重點管控責任,加強高風險區域的重點管控,及時發現和整治隱患,落實“雙重預防機制”,確保生產安全。
為推進企業標準化提檔升級,我市所有化工企業啟動二級安全標準化創建工作。其中,涉及一二級重大危險源、本身具有爆炸危險性的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企業,2018年底前必須達到二級安全標準化水平;涉及重點監管危險化工工藝的危化品生產企業,2020年底前必須達到二級安全標準化水平。鼓勵支持具備條件的企業創建一級標準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