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網】(連云港日報全媒體記者 武娜 通訊員 周宗江)一男子通過交友平臺認識了一名女孩,雙方“感覺良好”,遂相約去游玩,沒想到女孩卻趁機偷走了男子的現金和首飾,目前,此案還在進一步偵辦中。
4月29日22時許,海州公安分局新東派出所接到110指令:市區瀛洲路一賓館內,有人報警,稱其現金和吊墜被盜。值班民警迅速帶上輔警駕車趕到現場。報警者是一個體形略廋、身高中等的男子。該男子稱,他是徐州人,今年30歲,28日上班期間,一名女子通過“陌陌”要求加其為好友,該男子欣然同意,很快,兩人就聊了起來,并約好次日外出游玩。
4月29日,他們到達我市的花果山玩了一下午,當日18時許,他們來到了市內的賓館開了房間,女子趁男子洗澡期間說房間充電器不好用,要到總臺去咨詢一下,說完拿上房卡就徑直下樓去了。可女孩走了20多分鐘竟也沒回來。男子隨后發現,自己錢包內700元現金沒了,放在桌子上價值2700元的金吊墜也不見了,他通過微信和陌陌不停地聯絡那個女孩,過了好久,女孩才回復他已離開連云港,房卡放在了賓館前臺。
民警了隨即查看監控錄像,并到賓館前臺調查房間登記人員的信息,沒想到,這名女子竟然沒有進行身份登記,卻趁賓館服務員不備,溜進了房間。而失竊男子也不知道女子的姓名等基本信息,只記得她身高約1.6米、身材中等、上著白色T恤、下著水紅褲子。”
目前,此案正在偵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