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網】(記者 魏吉珂)陳女士家的新房一直在裝修,是的,一直,因為她家的裝修工程被一而再再而三地延誤了。
“按照合同,3月底就該竣工交房了,可到現在還沒裝完。不僅如此,給我用的材料也和當初明細表上的不一樣。就因為裝成這樣,所以我們一家人只能寄居在親戚朋友家,這日子什么時候才算個頭?”
陳女士這回真是上大火了。
房主不滿:工期和材料都沒按合同來
4月16日下午,陳女士帶著《施工合同》、主材明細表以及半包材料明細表的復印件來到了本報。
“因棚戶區改造,我們家在飛達嘉園買了套毛坯房,與市區一家裝飾公司簽了裝修合同。按照合同約定,2017年12月11日開工,2018年3月30日竣工,工期100天左右。可現在都快到4月下旬了,我們家的門還沒裝呢,用的材料也是參差不齊,跟合同里約定的不一樣。這次裝修可拖累死我們了,到現在我們夫妻倆還借住在朋友家,生活真是太不方便了!”陳女士說。
陳女士的丈夫殷先生也是一肚子怨氣:“我家的生活物品都寄存在親戚朋友家中,實在不好意思再麻煩人家,所以衣服是能不換就不換。現在已經4月了,人家都穿單衣了,我們倆還穿著棉襖,也不知道什么時候才能搬進自己的家。”
陳女士告訴記者,瓷磚、衣柜、鞋柜、儲物柜等按約定應該使用某品牌板材,實際上卻不是這樣。夫妻倆一項一項地對照合同條款核查,驢唇不對馬嘴的情況確實存在。
“他們在材料明細上寫著,‘我們承諾所用的材料全是市場主流品牌,假一賠十’,合同上也有‘由于乙方責任延誤工期的,每延誤一日,乙方支付甲方本合同工程造價金額3‰的違約金’字樣。我們現在就要求他們履行合同,裝修公司必須給個說法。”陳女士氣憤地說。
裝飾公司:事出有因愿意協調解決
4月16日下午,記者撥通了陳女士提供的裝修公司負責人陳經理的電話。他告訴記者,部分材料品牌的更換均事出有因。
“當時公司準備按照合同約定的品牌進貨時,發現該品牌那一批次的板材存在一些小麻點,為妥善起見,我們就換了一個品牌的板材,但我們忽略了和陳女士溝通,造成她的不快,這一點我們充分理解,畢竟是因為我們工作上的疏忽造成的。”但陳經理同時表示,替換板材的價格與原定板材的價格基本一致,質量也是可以保證的。
“由于房主家的房子屬于跨年工程,春節假期是不包含在工期中的。”針對延期問題,陳經理如此解釋,“由于進貨時材料有所磕碰,為了保障裝修質量,我們重新調了貨,確實耽誤了幾天。陳女士提出的問題,我們都會積極主動地溝通,一定會妥善處理。”
本報見證:雙方達成和解協議
4月17日下午3時,記者來到陳女士飛達嘉園的新房,陳女士一家和裝飾公司負責人進行了溝通,裝飾公司表示,不管因何種原因造成工程延期,公司都會按照合同約定進行賠償。
至于更換材料的問題,裝飾公司表示,使用的材料價格相當,并不存在欺騙,希望陳女士能理解。可以測算出來的損失,公司也會給予她適當補償。
本報根據實際情況從中進行調解,最終雙方達成協議,裝飾公司承諾給予陳女士家1萬元的現金補償,后續裝飾工程將會抓緊完工。
對此,陳女士一家表示接受,雙方握手言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