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網】 (記 者 史衛平 通訊員 王 勇) “現在開庭!”2月3日上午9時,灌云縣法院少年法庭敲響了節后上班“第一槌”。兩名被告在盜竊作案時系未成年人,且案發后均取保候審考上大學,法院當庭宣判從輕處罰,兩人分別被處罰金。
在庭審現場,一張橢圓形桌子,法官、人民陪審員、檢察官、辯護人、被告人等圍桌而坐,處于同一平面,灌云縣法院少年法庭采用“圓桌審判”的方式,審理這起未成年人盜竊案件。檢控和審判雙方對此案都相當重視,灌云縣法院黨組書記、院長李勇強親自擔任審判長,出庭公訴的則是灌云縣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陳長春。
據公訴機關指控,2015年7月至11月,被告人小華(化名)單獨或伙同小宇(化名),先后至灌云縣城富態華庭小區、溢彩馨都小區等處實施盜竊。其中小華盜竊數額共計人民幣14470元,小宇盜竊數額共計人民幣3460元。2015年11月15日,二人被灌云縣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11月18日經灌云縣公安局決定取保候審。2016年11月21日,經灌云縣檢察院決定取保候審。
公訴機關認為,兩名被告人構成盜竊罪應予追究其刑事責任,但兩名被告人作案時系未成年人,應從輕或減輕處罰。辯護律師也以兩被告人“認罪態度較好,且有悔罪表現,積極退賠”為由,建議法庭從輕處罰。
在案件審理過程中,審判長李勇強了解到,兩名被告人在作案時均為高中學生,被公安機關決定取保候審后,并沒有選擇自暴自棄,轉而寒窗苦讀,并于去年7月分別被大學錄取,步入象牙塔。
李勇強認為,人的一生難免會犯錯,然“過而能改,善莫大焉”,本著“教育、感化、挽救”原則,對未成年人應給予改進自新的機會。在法庭上,他對已是大一學生的兩名被告人說:“不要因‘灰色’的過去絆倒斑斕的未來,而是要始終保持著青春的朝氣。希望你們在前進的路上不哀怨過去,不拋棄自己,不辜負父母,努力學習一技之長,做對社會有用之人。”一番真情話語,說得兩名被告人及他們的家人熱淚盈眶。該案當庭宣判,分別判處兩被告人單處罰金人民幣20000元、6000元。
在庭后教育中,審判長李勇強表示,引導、幫助未成年人“扣”好人生開始的“扣子”,是全社會共同的責任。灌云縣法院為了不影響兩名被告人在大學的學習,所以將開庭時間選擇在他們放寒假回家期間;并改原來普通的“法臺式審判庭”為人性化的“圓桌式少年法庭”,營造寬松緩和又不缺嚴肅性的審判氛圍,減輕未成年被告人在審判時的恐懼和抵觸情緒。同時對未成年人犯罪堅持寬嚴相濟的刑事政策”,落實“教育、感化、挽救”方針,做到罰當其罪、寬嚴適度,依法對符合條件的未成年被告人適用非監禁刑,努力實現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相統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