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網】 (記者 黃威 通訊員 劉亞楠)記者昨天從市運管處了解到,外地在連工作道路運輸駕駛員從業資格無需在我市備案,此舉極大地方便了工作流動性很強的駕駛員。
根據交通運輸部令2016年第52號《交通運輸部關于修改〈道路運輸從業人員管理規定〉的決定》的規定,第十二項“刪除第三十四條”,即刪除“經營性道路客貨運輸駕駛員、道路危險貨物運輸從業人員在發證機關所在地以外從業,且從業時間超過3個月的,應當到服務地管理部門備案。”我市運管部門及時認真落實《決定》,取消了道路運輸駕駛員從業資格備案,此項規定迎合了當前駕駛員流動性強、跨區域的工作性質實情,為在我市工作的外地駕駛員提供了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