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網】 (記者 陳兵 通訊員 張驍) 在一家家政公司做了鐘點工,結果工資被拖了兩個月也沒支付,而家政公司的理由竟然是雇主一直沒付錢。近日,家住連云區的孫阿姨來到區勞動監察大隊進行咨詢,她的工資到底該由誰來支付?
孫阿姨是某家政公司的鐘點工,雙方簽了勞動合同,工資按打掃衛生的小時數由家政公司按月發放。2016年5月,孫阿姨被公司安排到一戶人家打掃衛生,總計應該拿到540元的工資。但是已經過了兩個月了,家政公司還沒把錢結算給她,家政公司說雇主一直沒付錢,等雇主付了錢才能結給孫阿姨。如果等不及的話,可以直接去找雇主要錢。于是,孫阿姨去了雇主家,可雇主說當初找的是家政公司,因此不能把錢私自付給孫阿姨。
那么孫阿姨的工資到底應該找誰要呢?連云區勞動監察大隊相關人士表示,在鐘點工的行業里,常見的用工方式有兩種:一是鐘點工屬于家政公司員工,根據公司的安排到雇主家打掃衛生,工資由家政公司按月結算發放;二是鐘點工掛靠在不同的家政公司,家政公司接到雇主要求后通知鐘點工,鐘點工可根據自己的時間安排決定是否接單,一般來說此種情況的工資由雇主直接付給鐘點工,家政公司所起到的僅是中介的作用。從勞動法的角度來分析,第一種鐘點工與家政公司是勞動關系,第二種鐘點工與雇主是勞務關系。根據孫阿姨的實際情況,她與家政公司是勞動關系,工資應由家政公司按月支付。
最終,經過調解后,孫阿姨與家政公司雙方簽訂調解協議,公司同意支付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