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網】 (記 者 王 瑞 通訊員 鹿 揚 陸凌翔 貢小軍)近日,一私家車車主用滴滴打車軟件“帶客”被運政稽查人員查處。運政部門提醒,“專車”為非法營運,市民發現“專車”等非法營運車輛可舉報。
當日上午,市運政稽查大隊一中隊執法人員在市區海連東路與郁洲路路口附近檢查,突然一輛紅色標致轎車進入執法人員的視線。“看外觀就是普通的一輛私家車,再仔細查看,我們發現該車前擋風玻璃邊設置了‘空車’燈”。執法人員立即上前攔住車輛進行檢查。
經過檢查發現,該車使用滴滴打車軟件從市區解放路和平橋附近載上一名女乘客,準備到朝陽東路與學院路路口附近,打車費用由滴滴打車軟件按照里程自動計算。女乘客稱,該車行駛到該路口時滴滴打車軟件顯示打車金額為4.1元。
“我是用滴滴打車軟件約車的,有約單。”看到執法人員后,私家車駕駛員“理直氣壯”地說。在執法人員要求出示營運證和道路運輸證時,其頓時無語,只是強調稱,自己用“滴滴軟件”載客是合法的。執法人員明確告知,根據相關規定,任何沒有取得營運資質的非營運車輛接入網絡打車平臺載客并收取費用,均屬于非法營運行為。隨后,執法人員暫扣了該車,并按非法營運進行處理。
據市運管處有關負責人介紹說,自去年6月份以來,我市有4家汽車租賃公司通過互聯網、微信、散發宣傳卡片等方法公開招募私家車、駕駛員,擬接入滴滴專車平臺從事道路運輸經營活動。市運管處對此高度重視,組織相關業務部門進行了梳理,對此態度很明確,管理部門支持在“互聯網+”時代的行業創新,但是必須在現有的法律法規框架下有組織地開展,在交通運輸部出租車行業新一輪改革方案出臺之前,按照現行的《江蘇省道路運輸條例》等法律法規,認定所謂的“專車”為非法營運,將依法進行查處。
針對“專車”運營查處難的現狀,市運管處也呼吁廣大市民,一旦發現“專車”等非法營運車輛可舉報,一經查實,將對舉報者予以獎勵。